2019年6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发布特赦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
6月30日中央政法委即召开全国特赦实施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向政法系统发出动员令。特赦实施以来,中央政法委会同中央政法单位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指导,依法积极稳妥做好特赦实施工作,截至9月12日,全国法院共裁定特赦罪犯15858人,特赦实施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保证特赦实施依法开展,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各单位还深入调研,制定了实施办法,明确了特赦实施的指导思想、适用条件、实施步骤等,对9类罪犯具体认定标准、证明材料要求等作了详细规定,为办理特赦案件提供了具体政策指引。
对于办案流程、文书等具体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完善了特赦裁判文书样式,并下发全国法院执行,明确特赦案件统一纳入办案系统予以办理,细化标准,实现了对立案、合议、裁定、宣告送达等案件办理各环节的全流程审判管理和监督制约。
全国法院坚持积极审慎、公平公正、依法办理、平稳有序原则,确保国家主席特赦令、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得到依法、准确、及时实施。
全国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工作联系沟通机制,适时介入,逐案审查,截至9月12日,共审查提请特赦案件23211件,纠正刑罚执行机关报请特赦不当案件342件。
全国公安机关通过查阅有关档案资料、裁判文书,核实罪犯身份等方式,对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待交付执行罪犯和正在单独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开展拉网式逐一摸排,并对摸排甄别的罪犯进行深入调查取证。
全国监狱在特赦工作开展过程中,派出调查组2000多个,投入警力8000余人次,走访全国各地民政、人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有关部队驻地,档案馆、史料馆,有关企业单位7000余家,调取各类证据材料1万余份,为案件办理打下了坚实的证据基础。如广东、广西、云南等地还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班,对疑难复杂案件集中办理,既提高了办案质量,又保证了工作进度,使特赦工作得到顺利推进。
为保障特赦人员顺利回归家庭、社会,各地安置帮教机构按照司法部部署,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做到每名特赦人员的安置帮教都有预案、有措施。同时,积极与刑罚执行机关沟通,做好特赦人员、信息和法律文书对接、交接工作,将特赦人员列为重点帮教对象,开展专题教育和社会适应性训练,积极协调民政、人社等部门,落实特赦人员社会救助、就业援助和落户入学政策。
(记者 刘奕湛 罗沙 李丽静 陈晨 熊琳 陈文广 刘邓 吴文诩)
据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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