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努力开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新局面,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开展了“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专题征文活动,征集了数量可观的优秀文章。这些文章围绕加强农业农村立法、农业综合执法、普法宣传、“放管服”改革等提出了独道观点和见解,总结了卓有成效的实践经验。从即日起,本版开设《法治视角》专栏,对优秀文章进行精编选登,同时也欢迎相关领域政府工作人员、专家学者、企业代表、村干部以及农民朋友踊跃投稿,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马鞍山市位于安徽省东部,总面积404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30万。和绝大多数城市一样,马鞍山市工业化、城镇化、农民非农就业和农民非农收入等四个指标均超过60%,进入了农民转移、农业转型、农村转轨的新常态。
传统的农村普法越来越难以适应新常态要求,主要表现为“四难”:一是人员难集中。一方面,农村人口结构老龄化、低龄化趋势明显;另一方面,农村人口居住分散,通知不方便,组织农村居民普法变得愈发困难。二是时间难安排。农业是生命体产业,受季节、气候等因素影响很大。农忙时期,村民大多在家务农,早出晚归;农闲时,则外出打工,普法活动较难开展。三是内容难深入。目前,普法规划、任务和内容都是自上而下的制定和布置,与农民的法律需求存在不同程度的错位和滞后,很难激发农民学法的兴趣和热情。四是效果难体现。农村普法主要还是发传单、刷标语等传统方式,而手机、自媒体等工具运用的较少,“来时一阵风,去时影无踪”的运动式普法还较为普遍。
农村普法中重法律知识传播、轻法治信仰培育,重政府组织发动、轻社会力量参与,重单向灌输、轻参与互动等现象还较为突出,这也是当前农村普法面临的主要困境。
针对这一状况,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及时调整思路,改“大水漫灌”普法为“抓点、连线、成片、带面”的“精准滴灌式”普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抓点”,突出“关键少数”。首先要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学法内容、落实学法人员,每周安排一个法律专题开展系统解读学习。其次要抓行政执法、农技人员这个“关键骨干”。及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并根据行业特点分解到各个领域。在推进重点工作的过程中,注重将普法融入其中,如重点结合春季农资市场检查、夏季秸秆禁烧利用、秋季畜禽免疫防治和冬季的植树造林,开展普法宣传。三抓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农民群众这个“关键人群”。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相结合,创新将法律宣传纳入职业农民培训课程。深化“法律六进”,综合运用电视、报刊、新闻发布会、旁听庭审等载体,广泛宣传和解答农民群众关心的法律法规、惠农政策等。
“连线”,突出普法效果。截至目前,我市土地流转比例已达60.2%。随着土地的规模化集中,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构成正发生着激烈的变革。为此,我们针对不同的主体,按照不同需求定位分类制定普法方案,努力实现普法一次,连线一片的效果。一是实施以农学结合为主的“老农”培训。对50岁以上的职业农民,主要采用农学结合、送教下乡等方式,选择与“老农”有对口业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普法合作,重点宣传土地承包法、“三老”(老拖拉机手、老兽医、老农艺师)认定等。二是实施以集中培训为主的“新农”培训。针对回乡创业的中青年外出务工农民,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机会,抽取2-3天开展集中培训,重点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担保法》等,防止农业生产经营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三是实施以法律明白人为主的“知农”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是农业未来发展的方向,他们一般还经营着家庭农场、合作社和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普法的关键。重点对他们开展订单式普法教育,建立律师一对一帮扶指导,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法律素养过硬的“法律明白人”。
“成片”,突出精准服务。一方面切合农村实际,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在人流量较大的农贸市场等场所广泛开展相关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另一方面回应农民关切,搜集当前法律焦点热点问题,筛选归纳整理群众问询条目,系统梳理出农资、土地纠纷、集体资产管理等9类87个条目,探索区分个体的个性化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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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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