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三农新闻

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 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接受记者采访,就《意见》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农民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国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到2019年7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20.7万家。农民合作社产业类型日趋多样,合作内容不断丰富,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已成为组织服务农民群众、激活乡村资源要素、引领乡村产业发展和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组织载体,在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引领小农户步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起步晚、时间短,发展基础仍然薄弱,与广大农民的期盼还有差距,面临运行不够规范、与成员联结不够紧密、指导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指导扶持服务,引导其规范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李克强总理强调,通过股份合作、家庭农场、合作社这种形式来发展现代农业是大势所趋,是大方向。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和十九大,多个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都对农民合作社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意见》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凝聚了各方面的共识。《意见》是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做好指导扶持服务工作的重要政策文件。

  问:《意见》对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水平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水平,是维护农民成员合法权益、增强农民合作社内生发展动力的客观要求。《意见》就“如何规范”农民合作社,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完善章程制度。要求指导农民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依章加强内部管理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档案管理,实行社务公开。二是健全组织机构。要求农民合作社依法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分别履行好议事决策、日常执行、内部监督等职责。规范经理选聘程序和任职要求。推动在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中建立党组织。三是规范财务管理。要求指导农民合作社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及时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加强内部审计监督。鼓励地方探索建立农民合作社信息管理平台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动态监测机制。四是合理分配收益。要求农民合作社依法制定盈余分配方案,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所在农民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五是加强登记管理。严格依法开展农民合作社登记注册,对农民合作社所有成员予以备案。农民合作社要按时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未按时报送年报、年报中弄虚作假、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经营异常的农民合作社不得纳入示范社评定范围。

  问:《意见》采取哪些措施促进农民合作社增强服务带动能力?

  答:服务成员是农民合作社的宗旨。《意见》围绕乡村产业、服务功能、乡村建设、利益联结、合作联合等5个方面,引导鼓励农民合作社增强对农户的服务带动能力。一是发展乡村产业。鼓励农民合作社开展连片种植、规模饲养,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引导农民合作社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间工艺制造业、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积极开展质量认证,强化品牌营销推介。二是强化服务功能。鼓励农民合作社加强加工仓储物流等关键环节能力建设,延伸产业链条,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托管,依法依规开展互助保险。三是参与乡村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建设运营农业废弃物、农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设施,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合作社参与乡村文化建设。四是加强利益联结。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与其成员、周边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自愿入社发展生产经营。鼓励成员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出资。五是推进合作与联合。引导家庭农场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鼓励同业或产业密切关联的农民合作社通过兼并、合并等方式进行组织重构和资源整合。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清理 强化 建立健全 农民群众
 1 2 3 下一页 尾页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