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锐)7月1日开始,浙江省将全面开展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管理,此举意味着已列入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的货运车辆一旦行驶到高速公路收费站,如果不按时接受处罚进行整改,上高速的时候就会被引导和劝返。实行这一管理制度是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指挥部部署的重要举措之一。
目前,浙江省已经建设完成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平台系统,实现与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计重数据的互联互通。浙江省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平台定期统一归集浙江省高速公路超限车辆计重收费数据,对非现场执法信息数据进行“违法判定”,并将判定结果下发各市治超非现场执法平台,在当地交通外网或政务服务网对相关车辆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生成“违法失信清单”。
列入“违法失信清单”的车辆在处理窗口接受处罚,方能把车辆信息从清单中移除,从而正常通行于浙江省高速公路。同时,为加强“最多跑一次”和便民服务,浙江省将推进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车辆异地处罚。存在省内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记录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浙江省各市高速公路治超执法任一处罚窗口就近实现“一站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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