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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业产业联合体带动合作社农民增收


  本报记者王壹

  2017年,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经过两年多的发展,目前,北京市已经申报成立了10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共带动合作社64家,北京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工作已经初见成效。

  企业牵头,协同共建

  北京市引导龙头企业发挥产业组织优势,以“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基地”等多种形式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联合体内各新型农业经营发展主体可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合作经营,共同发展。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处副调研员王英杰以北京食安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为例,告诉记者,目前该联合体通过龙头企业带动成员,年采购量超过3000吨,年处理销售净菜2100吨,年销售总额达3000万元,其中合作社销售总额1200万元,参与入社农户共计600余户,年户均收入达2万余元。

  分工合作,带动农户

  北京引导联合体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实现良好分工合作和带动,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

  很多龙头企业将大量科技资源、新品种、新技术等注入到合作社;合作社通过引进的技术、新品种等,提高农产品的品质,为龙头企业提供优质的农产品原料,从而生产出深受消费者欢迎的各种农产品,带动合作社致富增收。在这方面,北京顺赵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推广糯玉米优良品种在合作社中种植,亩效益增加了300元;引进蔬菜优良品种及物理纺织技术,蔬菜产量提高了5%,成本节约了2%,平均亩效益增加了500元以上,带动1000多户农户增收,户均增收2000多元。

  利益联结,合理分配

  北京市通过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探讨利益联结方式、组建利益共同体的做法,形成龙头企业保护价收购等形式,保证了农民合作社的收益。与此同时,农民合作社也为龙头企业提供了安全标准、可追溯的产品。

  北京洪福环宇餐饮有限公司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共同发挥作用,不仅解决了各合作社农产品的销售问题,而且合作社的农产品价格也可以比正常销售价格提高20%-25%;同时,为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也可提供百余个就业岗位。

  “资金供应紧张、人才供应紧张、用地紧张、农业结构面临较大调整也是我们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面对的问题,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需要在这些方面持续努力。”王英杰表示,“下一步,我们计划组织龙头企业认定和动态监测、完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研究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扶持低收入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等措施来促进农业产业化向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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