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贫困县将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 农村新报讯 山西省将在贫困县全面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降低产业扶贫企业的投入成本,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法律规定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以内,让与土地受让人使用,由土地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可分别设定为10年、20年、30年、40年、50年。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打破了原来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只有50年的单一局面,不但可以降低扶贫企业用地成本,使企业资金最大限度地用于技术改造和扩大生产,也进一步提高了贫困县工业用地的利用效率,促进了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此外,山西还将在贫困县探索“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多种工业用地供应方式,从而打破传统工业用地出让的“一竿子买卖”,鼓励租赁,让贫困地区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更灵活。
另据了解,从今年开始,山西在承接国土资源部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用地计划指标每县单列600亩政策的基础上,对22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也实行计划单列,2016年每县安排600亩,重点支持贫困县的易地扶贫搬迁等各项建设。(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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