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既要碧水蓝天 也要沃土良田——聚焦《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农村新报讯 2015年9月20日,农业科技工作人员在云梦县城关肖李村菜地进行农业面源污染国控网点实时动态监测。云梦是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点。﹙通讯员晨歌﹚
让老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更安全!
省农业厅总农艺师 邓干生
农业生产与土壤保护休戚相关。近年,我省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绿色、有机肥被广泛使用,显示出土壤污染的预防与土壤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关注。
《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入到了一个依法监督管理的新阶段。
农业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法规落到实处。
一是深入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省农业系统的每一个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都要尽快学习并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深刻领会其精髓,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将《条例》的学习与《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等有关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紧密结合,推动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是尽快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详查。对全省农产品产地进行加密监测,设置定位监测点,对大宗食用农产品产区、生态脆弱区开展长期例行监测,摸清农产品产地周边污染源分布状况及污染类型,为科学防治提供依据。
三是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办法。根据全省农产品产地污染监测情况和农业种植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制度,划定全省农产品产地清洁区、中轻度污染区和重度污染区,实现对全省农产品产地分级分类管理。
四是加强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坚持种地与养地相结合和边生产边修复的原则,对于受到污染的产地土壤,优先采取以农艺措施为主的修复治理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
土壤污染防治势在必行
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室、省人大城环委
我省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是适应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中央、省委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强调,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国务院也将土壤污染防治确立为环境保护三项重点工作之一。省十次党代会以来,全省上下牢固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理念,坚持生态立省,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这都要求我们改革发展和立法工作必须妥善处理好促进经济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守护好一方蓝天、碧水、净土。
其次,是解决当前我省土壤污染防治问题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省在土壤环境保护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发展趋势仍不容乐观,局部地区土壤环境质量堪忧,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从报道情况看,外省极个别地方已经出现了重金属超标的“毒大米”事件,这都为我们的工作敲响了警钟,要求我们必须尽快行动起来,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开展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是完善立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还没有土壤环境保护的专门立法,关于保护土壤环境的规定散见于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中,缺乏整体性、统一性和系统性,针对性也不够强,不能适应当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亟需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列入了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开展地方立法,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制定一部引导各种社会力量从事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事业的基础性法规,加快补齐环保领域立法这块短板,从立法层面完善制度设计,解决我省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是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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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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