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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有车咋就成了贫困户?


有房有车咋就成了贫困户?    农村新报讯 343名财政供养人员,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审计署前不久发布公告称,广西马山县违规认定了3119名扶贫对象。

    “贫困户”有的有车有房

    记者从马山县核查出的3119人名单及信息表上看到,财政供养人员包括村干部238人,教师78人,行政人员7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20人;有人名下有汽车或在县城有房产;有的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有的还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两三种,比如,既属于财政供养、名下又有汽车和房产的有2人;属于财政供养、名下有汽车的有47人;名下有汽车、有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的有88人。
    根据核查信息,家住白山镇某社区的潘某既属于财政供养,名下又有汽车和房产。记者在社区居民指引下找到其房屋,这栋三层房屋和周边民房连在一起,铁门紧锁,房屋外墙挂了3台空调外机。潘某邻居告诉记者,潘某是一名警察,他的妻子在当地一家超市上班,还有一个小孩,“他家主要负担应该就是供小孩上大学”。据了解,潘某基本月收入为3000多元。
    白山镇另一社区居民韦某名下有汽车和房产,还有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和附近民房一样,韦某家也是三层房屋,一楼是一家小型服装店。服装店老板告诉记者,他去年租下了韦某的店铺,每年租金是1.7万元。据附近居民介绍,韦某家共有5口人,两个小孩1个上大学1个上初中,韦某丈夫是县里某单位后勤工作人员,月收入近3000元。
    马山县县长张自英告诉记者,目前不符合标准的扶贫对象已暂停享受政策。对于违规享受扶贫政策的,马山县已启动追缴程序。

    孩子上大学成“贫困”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贫困户识别标准是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记者调查发现,马山县一些地方并未严格按照收入标准来识别贫困户,而是采用子女上学、生病等其他标准来认定,一些收入超标准的人员通过瞒报收入等方式申请成为贫困户。
    古零镇林某属事业单位人员,每月工资2000多元,有东风标志308汽车一部,在县城有房产,家里还有一个杂货铺,收入超过2736元的标准。但林某填写的贫困户申请表显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一栏填的是2250元。
    林某告诉记者,虽是公职人员,但他家有两个小孩一个老人,每月工资少,杂货铺也只是糊口,汽车是贷款所买。去年女儿考大学,为获得5000元的助学补助,他就到社区填了申请表。
    林某所在社区主任告诉记者,虽然林某确实不合标准,但考虑到他家也比较困难,并且有小孩上大学,就接纳了他的申请。
    记者发现,这种将子女上大学、家中有病人等作为评定贫困户标准的情况在马山比较普遍。白山镇中学社区主任蓝建敏说,对于家庭收入真实性核查很困难,以前也经常引发群众纠纷,而子女上大学是贫困地区群众脱贫希望,也是主要开销,上级也要求将子女上学作为重要考量标准。
    按照规定,在识别程序方面,明确要求按照村民代表评议、村委会核实、乡镇核实、县扶贫主管部门审批的程序,并进行“两公示一公告”,但一些地方落实不力。
    “没有开过会,也不知道村里谁是扶贫对象。”白山镇内学村巴站屯黄利仙说,她自己贫血,患有甲亢的大女儿每年医药费用1万多元,父亲前段时间也生病住院,家里收入主要靠在工地打工的丈夫,已经欠债五六万元。“有的开轿车、做老板的都是贫困户,我家从2010年盖房子得补助后就再没得过,这不公平。”
    记者在白山镇韦某所在社区采访时,社区主任出示了去年村级贫困户名单公示表,但上面没有韦某名字。社区主任解释称,去年总共认定了两批,第二批主要是按照子女上学标准来认定的,公示表没有存档。
    对于数据核实,一位乡镇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对汇总名单进行公示,如果没有收到异议就上报,“上报到镇里的名单被打回来的基本没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办党组成员成伟光表示,识别程序以村屯上报为主,加上核查不够,就可能出现优亲厚友等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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