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用‘三类整合’放大财政支农效应,探索了支农资金整合途径和方式,建立了支农资金整合新机制。”李海军说,首先,省财政建立了支持新农村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财政支农工作,确保省委、省政府“三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其次,通过强化省财政与农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了横向支农合力。第三,通过强化与市县支农政策和项目衔接,形成了纵向支农合力。第四,鼓励县级开展财政支农整合试点,省里实行“市县多整合、省里多奖励”和“市县先行整合、省里评估奖励”,建立支农资金整合考核和激励机制。
现在,山东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逐步实现了由“单项突破”向“整体推进”的转变,由“零星、分散、随机投入”向“规模、稳定、连续投入”的转变,财政投入带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投入的放大效应达1∶6左右。
“用‘五项机制’规范支农管理”
省财政厅农业处调研员王昱东坦陈:“近几年,我们在财政支农上坚持‘制度全覆盖、管理全过程、监管全方位、考核精细化’,努力健全财政支农‘五项机制’,提升了农业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健全运作约束机制。坚持以制度促管理,“先建制度、后分资金,先规范、后运作”,完善申报立项、竞争立项、公开招标、专家评审、资金分配、资金管理、项目实施、跟踪问效等制度,构建起了科学合理、覆盖全面、运转有序的支农制度体系,努力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全面系统地堵塞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漏洞。
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坚持以协调促管理,实行“财政综合协调、部门牵头实施、地方具体落实”,下放项目审批权和决策权,省直部门协作,省市县联动,提高项目的决策管理、建设质量和实施效应。
健全预算执行机制。坚持以创新促管理,探索了“基础工作前移+公式法因素法分配+资金直拨到县+县级报账提款”预算执行模式,使预算执行管理步入良性轨道。
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坚持以公开促管理,借助审计监督、财政监督、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等力量,强化支农资金和项目监督。在政策制定上,注重发挥专家、部门和基层的作用;在项目确定上,推行竞争立项和公开评审;在项目管理上,注重发挥县级财政监管作用,引入第三方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查处。
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坚持以考核促管理,建立了资金绩效考评、部门预算考评、财务管理考评、市县绩效考评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化支农考评体系,健全了支农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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