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在农民家门口的运动会
多年来,除第一届外,一直坚持全国农民运动会的举办地点安排在具备基本条件的二线城市举办。从前六届举办地点来看,除第一届为扩大影响在北京市举办,第三届在上海市郊区举办外,其他举办地湖北省孝感市、四川省绵阳市、江西省宜春市及福建省泉州市,以及正在筹备的河南省南阳市和已经批准承办第八届全国农民运动会的吉林省松原市,都是二线城市,目的是使农民运动会尽量贴近农村,贴近农民,便于农民群众观看运动会比赛。同时要求举办城市充分利用现有场馆和学校、公共体育设施满足比赛需求要求,不鼓励新建体育场馆和宾馆接待设施。如在江西宜春举办的第五届农民运动会,部分比赛项目安排在宜春市县以下体育场馆进行,既方便了农民群众观看,也促进了乡村的体育设施建设,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在全国农民运动会的带动下,各地积极组织开展“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加强农民体育协会的组织建设。农民体协组织网络初步形成,全国31个省(区、市)、80%的地市、70%的县建立了农民体育协会。在全国近3万多个乡镇中,已建立农民体协组织的有2万多个,占乡镇总数的70%。有些乡镇虽然没有成立农民体协组织,但一般都建有单项体育协会,许多行政村还建立了健身晨(晚)练点。“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农民体育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定期举办全国农民运动会对于推动农村体育事业发展,展示亿万农民的精神风貌,展现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丰硕成果都具有十分重要和积极的意义。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体育方针政策的运动会
我国是世界上唯一定期举办农民运动会的国家,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农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深切关怀。通过举办农民运动会,有力地推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全民健身条例》等方针政策在我国广大农村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村体育活动不仅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具有强健农民体魄、娱乐农民身心、陶冶农民情操、振奋农民精神、激发农民团结合作、拼搏进取的功能和作用。
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运动会
通过举办全国农民运动会,首先是带动了省地市及乡镇的农民体育发展,全国31个省区市(除西藏、新疆外),均每四年举办一届省农民运动会,全国有三分之二的乡镇每两年举行一次乡镇农民运动会。2007年和2008年青海省、贵州省相继举办了首届农民运动会,2011年海南省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也成功举办了首届农民运动会。各地农民运动会比赛项目新颖、独特,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项目中既有全国农民运动会项目,又有各地普遍开展为农民所喜爱的民间传统项目和特色项目,如北京、河北和甘肃的健身路径项目,天津的连珠五子棋、手扑球,陕西的跳绳,河北的田园竞技、农用三轮车公路赛,湖南的男女混合篮球赛,江苏的高跷竞走、打弹弓、爬绳、徒手高尔夫,海南的扑克牌升级(拖拉机)赛等等,都取得了很好的比赛效果。
各地农民运动会的举办展示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的繁荣景象,进一步推动了农民体育活动的开展,也为组队参加全国农民运动会选拔了优秀运动员。在农民运动会的影响下,农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农村传统文化发扬光大,各种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得到深入传承,比如,一些农村开展的农民运动会,比赛内容有锯木头、推独轮车、背麻袋及挑粮接力赛等等,这些比赛项目无不“取材”于日常农活,又别有趣味,吸引了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
各层次的农民体育赛事层出不穷,农民体育事业得到了长足迅速的发展。参加锻炼的广大农民发自肺腑的说出“要小康先要健康”。在体育活动开展好的乡镇,聚众赌博、封建迷信、打架斗殴的现象明显减少,社会稳定,农民文明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通过经常开展体育活动,扩大了交流,增进了团结。乡镇之间举行各种比赛,使相互间的交流多了,了解多了,促进了经济项目上的合作,使大家得到了共同发展。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不断丰富,有力促进了农村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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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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