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充分调动了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极大地释放出林地蕴藏的巨大潜力,初步呈现出森林资源增加、农民群众增收、林业经济增长的“三增”局面。
集体林变成了“私家林”,农民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争先造林、育林、护林。林改前,许多地方把免费的树苗送上门也没人种,如今农民主动掏钱买苗造林。辽宁省个人造林比例达到80%以上,造林成活率超过90%。农民真正把“树当菜种、地当田耕”,精心抚育经营森林,森林质量稳步提升,生态功能全面增强。江西省不仅森林资源快速增加,而且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也增加16.8%。“耕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成为许多地方农民的自觉行动。
林改以来,我国每年造林面积保持在9000万亩的较高水平。据统计,在全球森林资源持续减少的大背景下,中国实现了森林面积和蓄积量的双增长,森林面积达到1.95亿公顷,森林覆盖率达20.36%,森林蓄积量137亿立方米。
“山还是那座山,可那是我的山。这山不再没人管,我是永久的护林员。我栽树种药,这山是我致富的空间。”辽宁清原满族自治县六家子村党支部书记刘金海动情地说。
靠山吃山,靠林吃林。放开手脚的林业产业大展拳脚,成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扶贫开发的一个重要途径。2011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2.83万亿元。林下经济、经济林、商品林、林产品加工、风景经济等如泉水般涌出。许多农户在承包山上发展“农家乐”,把山林当风景卖,收入高的每年达到三五十万元,低的也有几万元。
活跃的林业经济,为农民提供了最适应、最直接、最可靠的就业机会,许多农民返乡务林,尤其是2007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林业为大量返乡农民工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平台。
据30个省的不完全统计,2011年林改地区农民的人均年收入为6435元,其中来自林业的收入为1203元,占总收入的18.69%。重点林区农户林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达60%以上。
有了山林,就有了事业,农民安居乐业,一些村从“上访村”变成了“稳定村”,从“赌博村”变成了“文明村”。许多村几十年没有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不稳定因素彻底消除,邻里之间和睦互助、亲如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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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7日,山西祁县峪口乡闫家庄村村民代表举手表决通过本村林权改革方案。
本报记者刘刚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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