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发布的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我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1.4万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2.1%。这表明,在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我国,民营经济继续保持“三分天下有其二”的比重,并成为当前支撑投资增长的重要“稳定器”。
30多年来,在改革开放春风的沐浴下,民营经济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快速发展史。华为、中兴、联想、吉利……一连串响当当的企业成为民营经济的优秀代表。
目前,华为、中兴、联想、万向、比亚迪等民营企业已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跨国企业,不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与活力源泉,也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树立良好国家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后,我国民间投资进入欧美发达国家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吉利汽车收购沃尔沃、华为收购美国公司等多起并购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王晋斌认为,民营企业提供就业岗位、改善民生、繁荣市场,满足了人民生活多样化需求。民营企业也为国民经济注入了强劲动力和活力,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推动力量。
民营经济的飞速发展,离不开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一系列方针政策的呵护与支持。
上世纪80年代,党的十二大、十三大报告和宪法先后明确了个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在国家一系列大政方针的鼓励和支持下,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由蹒跚起步到掀起“下海”热潮。上世纪90年代逐步修整完善的政策导向,使民营经济实现了从拾遗补缺到重要组成的历史跨越。
进入新世纪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不断健全和详实的政策文件为民营经济发展铺就了一条生机盎然之路。
2008年以来,由于国际金融危机、欧债危机相继暴发,导致外需不振、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加上融资难和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土地、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升,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突出的困难。同时,民营企业也存在规模不够大、融资渠道不够多、创新能力不够强、管理水平不够高等问题。
由于缺乏实施细则等原因,“非公经济36条”以及“新36条”实施效果远远不及民营资本的期待。所谓的“玻璃门”“弹簧门”等仍阻碍着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
为此,中央相关部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相继发布了42部有关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显示出国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坚强决心。
这些细则涉及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金融、能源、医疗卫生、农田水利、市政公用事业、科技创新、体育、旅游、文化、铁路、境外投资等若干领域。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42部实施细则的制定出台,既是稳增长的需要,更是深化改革的需要。随着这些细则的切实贯彻落实,相信会进一步提振民间投资的发展信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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