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银鑫食品有限公司起初采取的是“公司+基地+农户”的对接模式,但这种模式的局限性随着企业自身的发展不断凸显:农户法律意识相对不强,市场行情好时便将农产品卖给出价更高的企业,而当农户因自身种植的农产品质量、数量等指标达不到订单要求遭拒收时,往往导致群体性的后果……2008年初,该公司与启东等12家合作社建立长久的订单种植协议,直接与3500多农户、111个专业大户建立了合作关系,促进了企业自身、合作组织和农户的协调发展。
这些“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新型组织形式,既有同产业的横向联合,也有产业链上的纵向联合。“他们自己兴办加工、销售企业,或与农业龙头企业、加工企业合作组成的联合社,按市场经济效益最大化规律,将农业生产要素实现最佳组合,创新和丰富了合作的新内涵。”省农委农民合作指导处处长姜葵说。
2010年东台市民星蚕业专业合作社牵头与南京、南通、徐州、苏州、盐城、连云港的26家蚕业专业合作社和16家龙头加工企业在江苏省率先建立“江苏民星蚕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形成全国最大的蚕业专业合作组织实现了产销统一。联合社拥有注册资金5108万元,成员8万多户,带动农民20多万人,总规模达到江苏蚕业的1/3,形成了推动整个江苏茧丝绸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源。
该合作联社先后申报国家专利和科研成果10多项,推广新技术、新品种30多项,企业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和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优质雄蚕丝获省高新技术产品称号,被国家五部委列为出口高新技术产品。
由龙头企业与合作联社实施的科技创新和科研开发,有效地提升了东台茧丝绸产业化水平,使东台市成为全国最大的高品位蚕茧生产、生丝出口基地,蚕农直接年经济收入6亿多元;由该联社带动发展的11万亩桑园规模基地,投产桑园亩平收入4890元,为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的2.2倍。
江苏省农委副主任祝保平说,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依托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龙头企业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有了这一环节,企业可以避免面对千家万户,而农民又可以通过合作组织改变自身弱势地位。
大丰市大中镇裕华大蒜生产专业合作社,按照龙头加工企业生产要求,由合作社对成员实行统一品种供应、统一种植规程、统一收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
经过多年实践,合作社总结形成了一套规范的大蒜种植规程,大蒜种植不仅高产而且优质,亩产由过去的1500公斤增加到3500公斤,大蒜品质达到无公害、绿色食品标准。目前,全镇已形成了10万多亩大蒜种植面积。
泰州苏鹏蛋业有限公司在开展“五个一”示范创建活动中,牵头组建了姜堰市苏鹏禽蛋购销专业合作社,核心成员300多人,养殖蛋鸡200多万只,带动周边5800多户农户养鸡致富;江苏延令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的形式,在句容市建立了4000亩出口蔬菜花卉繁种制种基地,带动当地农民年创汇1000多万元。
从“公司+农户+基地”向“公司+合作组织+农户+基地”过渡,江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有了新的模式和内涵。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姻”,形成产业的“上下游”关系,优势互补,大大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和集约化程度。
从产品合作到产销联合提升了农业市场化水平
中国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特点——生产的生物性、地域的分散性以及规模的不均匀性,决定了中国千家万户的农业经营承包户必须走组织起来的道路,才能抵御市场风险,提高市场主体地位。上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农村出现了多种新型的农业合作经济形式,但主要是农业产品生产的合作。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产品的销售问题越来越突出。江苏各地通过产销一体化的探索,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尝试,便越来越具有标本意义了。
为解决农产品销售难,2010年6月,高邮市68家合作社联合组建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联社,抱团进城搞销售。合作联社积极整合本地农产品优势资源,注重成员单位之间联合合作,通过直销网点销售成员农副产品,发布农产品购销行情和价格信息,为成员单位搭建服务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合作社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目前,合作联社已在扬州、姜堰等地开设农产品直销中心(店、柜)10家,实现销售15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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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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