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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刑事案件研究报告》发布


    本报讯(记者 李朝民) 7月3日,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了一份《农民工刑事案件研究报告》。研究机构对1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006年到2011年191个农民工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进行统计,结果显示,犯罪农民工以男性为主,就业主要集中在服务性行业,农民工犯罪以侵犯财产类型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类型犯罪为主。

    《报告》指出,犯罪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超过70%没有完成义务教育。农民工犯罪多为初犯,少数为惯犯和累犯。在统计的115人中,初犯有90人,占78.26%;惯犯有20人,占17.39%;累犯有1人,占0.87%。

    农民工犯罪排在前三位的是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关于农民工犯罪具体原因,《报告》明确为五类:经济困难,工作原因引发犯罪,受他人胁迫、唆使或拉拢,与被害人产生矛盾,法制观念淡薄。其中,经济困难是导致农民工犯罪首要原因。

    《报告》认为,在适用的刑罚措施方面,监禁刑罚适用率很高,非监禁刑罚适用率很低。通过数据比较发现,报告中统计的农民工非监禁刑罚适用率低于全国整体水平。在强制措施适用方面,对农民工大量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而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很少。在115名犯罪农民工中,被拘留和逮捕的人数分别为109人和105人,拘留和逮捕的适用率高达94.78%和91.30%,而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分别只有10人和6人,适用率只有8.70%和5.22%。

    《报告》呼吁,对这种违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现状,应当加以纠正。对于犯罪农民工,要严格审查农民工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逮捕条件,充分考虑逮捕的必要性,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而要代之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针对犯罪农民工在刑事诉讼中得不到充分的法律援助,特别是在侦查阶段缺少律师帮助,《报告》强调,强化侦查阶段的法律援助,应该对没有律师的农民工提供刑事法律援助。发布会上公布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的咨询热线:010-57790697。

    《报告》建议,流出地政府要担负起对农民工开展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的责任。建议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使他们能够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同样的服务、社会福利和社会劳动保障,同时建议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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