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安徽省阜南县田集镇东岳村农民蒋国辉向镇政府领导反映,他2009年回家乡办厂,当时,他按规定办了相关手续。然而,今年6月1日,县建设、土地等部门和执法大队的一群人,来到他的厂区强行拆除了刚刚建起一个月的厂办公室。他不明白,在厂区内建办公室究竟违反了哪条法律?
据蒋国辉讲,当时镇领导对他们这些回乡办厂的人倾全力帮助,从政策上给予优惠。2009年2月,在镇政府的帮助下,经田集镇东岳村委会协调,蒋国辉在田集镇境内的省道东侧租用了刘东村民小组土地1.88亩,建起一个面积为360平方米的钢架结构包装厂房,租期为10年。当年3月,他缴纳了土地占用税。后来这个厂有了一定的发展,根据纳税和办经营许可证、出口检验证等的需要,有关部门要求他建一个独立的办公室。于是今年5月初,他在厂区内自建了一个70平方米的活动板房作为办公室。
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今年5月3日,他接到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他在5月5日以前拆除刚建起的作为办公室用的平顶钢架结构活动板房。就在他找上级部门争取审批这个已建起的办公室时,6月1日,镇干部和县城建、执法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强行拆除了该办公室。蒋国辉找了很多部门申诉:“我在厂区内建办公室错在哪里?我们是一个小企业,挣点钱不容易,非常需要政府的支持,而现在却落得被拆房的境地,这让我今后还敢在家乡创业吗?”
针对蒋国辉提出的问题,阜南县田集镇孙永久副镇长和镇建设规划所所长陈胜给予了答复。陈胜所长解释说,农民建房必须要经过审批,无论是建住宅,还是建厂房都是如此。在建房之前,要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然后由村委会负责人和村民代表审查,再拿给邻居村民审查,以避免建房影响别人。邻居签字同意后,再拿到村委会盖章,然后再交到土地、规划部门。土地规划部门首先要审查建房所占的那块地是属于什么类型,如果符合规定,再交到镇政府联席会议上讨论,镇政府的人要到现场查看是不是在规划之内,地的种类是不是符合规定,在此基础上,10天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陈胜说,蒋国辉反映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未经报批的问题。当初他回来创业,建这个厂房就有一些争议。他那个地方所占的地属于一类地,因为是租赁土地,就批给他用了,但并不包括建办公室。为了节约土地,2011年10月,县里已经做出明确规定,在阜南县南阳大路区域内不允许新建房,如果是搞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老百姓要建房也要在指定区域内集中建房。而蒋国辉那个厂区所在地就在南阳大路旁不远的地方。蒋国辉建这个办公室之前,曾有南阳大道修路的施工单位指挥部在同一地点建一个指挥部临时房,县里都不允许,建起后也被拆掉了。在蒋国辉建这个房的时候,镇干部多次劝阻,但无济于事。蒋国辉在“五一”节放假的两天时间内将房子建起来了。县城建局、执法局发现之后多次劝蒋国辉自己拆除,建设局还向他发了拆除通知。在这个期间,镇里的干部多次找到蒋国辉,告诉他要建办公室,扩大规模,政府可以介绍他到其他地方去建,也建议他在现有厂房内隔出一间建办公室,没有必要非要在厂房旁边建。
蒋国辉对这样的解释并不认可。他说他在2009年建厂房时已经打好了办公室的地基,当时领导们并没有提出意见。镇领导的确提出他在厂房内可以隔出一间屋作为办公室,但消防部门不允许,因为他的厂是包装厂,这样做不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蒋国辉还讲,施工单位并没有在他那里建指挥部,也没有出现拆除的事。此外,蒋国辉完税证上填写的800平米占地面积,镇干部是认可的,怎么现在又讲没有那么多呢?蒋国辉认为,关键问题是县里在安阳大路有新的规划,所以不让老百姓在这里建房。
对蒋国辉提出的这些问题,孙永久副镇长说,农民建房,国家有严格的规定,怎样审批也有严格的程序,相关部门审批时必须遵守。南阳大路的区域规划是市里定的,希望农民给予理解。
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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