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实际困难,是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认真做好群众工作的应有之义。河北省清河县戈仙庄镇自2010年9月建立社会救助中心以来,逐步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建立起覆盖全镇、管理规范、公平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使处在“低保边缘”的困难群众,得到了较好的救助,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戈仙庄镇的“社会救助中心”是针对新形势下群众现状应势建立的。随着社会转型步伐的加快,城乡低保边缘困难群体和其他社会因素引发一系列矛盾,戈仙庄镇地处城乡结合部,表现尤为明显。城乡低保边缘困难群体是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的“盲区”,因缺乏致富技能、或因灾因病等使他们难以摆脱贫困,但又不具备“低保”、“五保”的救助资格。当前的救助模式单一,民政部门的救助程序繁琐、救助链条短,并不能及时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长远生活问题。因此,建立具有针对性、灵活性、实用性的社会救助体系已成为做好群众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该镇经过反复调研,结合实际,建立了以镇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的多渠道、多层面、立体式救助体系——乡镇社会救助中心。
戈仙庄镇社会救助中心在实际运作中,重点抓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科学的社会救助管理机制。该镇将社会救助的对象确定为因病返贫、因灾致贫、因贫辍学、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以及因技能匮乏、思想保守等因素致贫的困难群众。设置社会救助基金专门账户,对救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明确专人对被救助人救助金的用途进行核实。另外,还设立救助专项档案,对被救助人的生活情况逐一进行记录,定期探访,实现全程跟踪救助。
二、建立规范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首先,把好申请关。社会救助中心制定了基本生活救助、就业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等专项救助规章和具体实施办法,由救助对象本人以书面形式向镇社会救助中心提出申请,申请中要说明个人基本情况及贫困原因。其次,把好审查关。救助中心对申请人的身份及家庭情况进行核查,对符合救助标准的,由申请人填写《申请救助资金审批表》,然后,救助中心再确定是否进行救助并核定救助额度,由救助中心副主任、主任、镇民政所逐级审批。第三把好支付关。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在完成审批手续后,由镇财政所在镇救助基金专户上列支救助金,由申请人签字后予以支付。
三、建立严格的社会救助监督机制。为规范救助行为,该社会救助中心通过新闻媒体、街头宣传、张榜公布等形式,公开救助政策和申办程序,定期将社会救助对象及救助内容进行公示。同时配合省、市、县有关部门开展检查和审计,在建章立制、资金使用、申请程序、救助标准、动态管理等方面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另外,通过设立公开信箱和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举报、投诉和反馈等方式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该镇社会救助中心自成立以来,截至目前,共发放救助金及救助物资近100万元,1800多个家庭得到特色救助,300名特困户得到妥善救助,26名因贫失学儿童重新返校,200多名无业青年成功就业,消除上访隐患30多起,5起信访积案得以顺利化解,信访隐患同比减少80%,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加800多元。实践证明,戈仙庄镇社会救助中心是救助贫困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共富步伐的有效途径。
首先,最大范围、最大力度地救助了贫困弱势群体,使他们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戈仙庄镇社会救助中心成立之前,救助范围仅限于“低保户”、“五保户”,救助中心成立后,救助对象扩大为因病返贫、因灾致贫等所有贫困弱势群体。救助中心筹资近40万元启动了助学工程、安居工程、养老工程、幸福工程等“四大救助工程”,使10名贫困大学生得到资助,40户危房户住房条件得到改善,229名农村低保户办理了养老保险。此外,还开展了“冬日暖阳”捐助冬衣活动,“关注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为100名空巢老人送去生活用品,为100名留守儿童送去学习用品,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对贫困弱势群体在住房、上学、养老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及时救助,救助人群增多,救助力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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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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