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出台。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感受颇多。为此,也想借贵报一角,表达一下来自基层的真实呼声。
自从2006年取消了“农业税”,以及随后国家出台的诸如种粮补贴、农机补贴、家电下乡、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养老保险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不少人便认为农民已经没有负担了。事实上,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虽然有了提高,但农民负担却逐渐地以另一种方式出现,如一些农村修桥、修工路,配套资金不足,地方政府便向农民摊派等。
长期以来,重城轻乡是造成负担过重的政策成因;机构臃肿、财政负担人员过多,是造成农民负担过重的经济成因;一些地方政府搞形式主义,实施“政绩工程”,是农民负担过重的政治成因;农民收入和社会地位低下,是农民负担过重的社会成因。
农民负担涉及方方面面,是一个十分复杂而棘手的问题。因此,各级各部门应贯彻好《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一是要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力度和权威性,坚持实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继续保持减轻农民负担的高压态势,绝不能因为农民收入增加和农民负担水平下降而工作松懈;二是要突出抓好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以及村级组织低效运转这两项重点问题;三是要进一步巩固成果,对以往监管工作做得好的方面要继续保持巩固,对上级点名的问题,争取做到一年“摘帽”、两年巩固、三年创优;四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对截留、克扣惠农补贴和向农民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等违纪违规行为要从严查处。
(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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