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健 郑可欢 实习生 王明锋
“经过一年的努力,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数量节节攀升、带动能力快速提升、整体实力明显增强,未来3年,我省还将有10多亿元财政资金投入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超对接相关的项目。我们将通过典型示范、交叉考评的办法,建立比较公平的竞争平台,通过项目扶持的方式优胜劣汰,催生出更多更优质的农村合作社。”近日,在广东省召开的“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考评认定交流暨农经统计会”上,省农业厅顾幸伟副厅长强调。
与此同时,广东省农业厅表示,未来扶持资金将一定程度向评定为具有省级示范社资格的合作社倾斜。2011年末,重点推动“交叉考评”制度,目前共有534家资质较优的合作社被考评认定为具有省级示范社资格。而新一年的考评工作预计将于今年8月份展开。
总体数量攀升农超对接兴旺
2011年,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节节攀升、带动能力快速提升、整体实力明显增强。据工商部门数据,截至2011年底,全省依法登记的合作社已达10070家,比2010年增加3355家。全省合作社成员29.54万户,带动农户111.57万户,分别比上年增长48%和39%,成员占全省农户总数的2.2%。
在数量和规模的推动下,广东的农产品产销对接兴旺。截至2011年底,全省实行产销对接的合作社918家,销售农产品23.8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倍和1.9倍。其中,830家合作社与2558家大型连锁超市、门店建立了产销对接关系,销售农产品总额22.66亿元;88家合作社向182家高等院校饭堂直供农产品,直供总值1.16亿元。“合作社与超市实行‘农超对接’可以减少产品流通环节、降低产品流通成本,既可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提高农产品价值,增加农民收入,也可达到优质低价、让利于市民的目的,同时可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厅农村经济组织管理处处长陈暹秋表示。
搭建考评平台交叉考评
2011年末,广东省农业厅向各市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考评认定工作的通知》(下简称《考评通知》),启动了省级示范社“交叉考评”制度。目前,全省共有534家合作社经考评被初步认定为具有省级示范社资格。
所谓“交叉考评”,是由不同地市农业局一共在全省成立18个考评小组(不含深圳、珠海、中山),按照交叉原则每个小组评定一个市,例如在粤东地区,由河源评定梅州、梅州评定惠州等,评定对象为该市已报备农业厅的市级示范社。据介绍,这种考评方式在国内尚属首创。
考评的一个目标在于加强省级示范社评选的客观性,并且在各地市间引入竞争。“发展得好和发展得不好的地区,评选结果将呈现较大差距。”广东省农业厅农村经济组织管理处处长陈暹秋强调。
从考评结果来看,各地获得省级示范社资格的合作社数量的确存在较大差距。其中,东莞市仅有3家、佛山市仅有4家,占整个数量不到1%。数量最多的几个城市包括河源、惠州、梅州、湛江等市,其中,仅河源和惠州就分别入选96家和80家,两市占全省数量达到32%。
“考评主要依据2010年就已经公布的《广东省种养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广东省农机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等几个文件。”省农业厅介绍,上述制度的建立为考评引入了量化机制,并通过指标评估对全省各地进行了综合考评,以获取准确指标。
“了解这些指标,可以看出省里对合作社发展的动态。合作社想获得更多支持,可以紧跟上述指标去努力。交叉考评的一个关键作用,就是促进从规模化到规范化管理。”农业厅农村经济组织管理处处长陈暹秋表示,这两年广东省农业厅已经从“抓数量”转向“抓规范”。
未来3年扶持资金超10亿
值得注意的是,获得省级示范社资格与获得扶持资金的示范社并不意味着资质同等,在已经通过考评的534家合作社中,一共有96家已经获得2011年省级财政示范社项目扶持。“具备示范社资格的合作社只是入选项目扶持的条件之一,不一定能够真正得到项目扶持。”
据悉,从2012年起,各项扶持资金原则上将优先考虑上述获得省级示范社资格的合作社。而据介绍,未来3年内各级财政对合作社的扶持资金将超过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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