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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你在高温天气上班有“特权”


    说法: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发布的《职业病目录》中规定,作业过程中的中暑属于职业病。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第5条第4项规定,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工伤认定工作,使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作者单位: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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