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君祥) 4月12日至13日,农业部在广西兴安县召开全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会。会议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工作。
为推进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2006年国家启动实施了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支持农民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2010年农业部与国土资源部密切合作,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会议认为,通过各级农业部门努力,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近几年,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资金规模逐年增加,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的省区市和中央直属垦区,实施面积达到3775万亩。秸秆还田项目区基本杜绝了焚烧秸秆现象,还田率达到95%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4%,亩均减少钾肥用量1.5公斤。通过增施有机肥和种植绿肥,累计消纳有机资源232万吨,实现生物固氮2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52万吨。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开展了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评定补充耕地面积213万亩。有9个省建立了补充耕地后期培肥改良制度,累计培肥改良耕地71万亩,占验收评定补充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一。
会议提出,要总结经验,从强化管理入手,抓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2012年项目的组织实施要“推动一个创新(项目实施方式创新),促进两个结合(一是土壤有机质提升技术与其他技术的结合,二是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与其他项目的结合),抓好三个落实(招投标制度、技术服务和示范带头落实)”。各地要提高组织化程度,开展专业合作组织、种粮大户秸秆集中堆沤试点,探索新的项目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强化项目规范化管理,促进土壤有机质提升技术与秸秆粉碎还田、保护性耕作等技术结合,促进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与中低产田改造、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相结合,实现技术集成配套,发挥综合效益。同时,抓好补贴物资招投标制度落实,抓好技术服务落实,抓好示范带动落实,推进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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