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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际组织(国家)有机食品标准


    美国的有机食品标准

    美国农业部于1997年首次提出了一套管理有机食品的国家标准,但是农场主和其他有机食品工业的从业人员强烈反对其中的某些规定,因为这些规定没有禁止将下水道的污泥用作肥料,同时允许食品中包含转基因和经过放射处理的成分。美国农业部随后撤消了这套国家标准。

    2000年底,美国农业部颁布了新的有机食品国家标准。新标准规定,不使用杀虫剂、激素和抗生素;不使用放射线照射;不使用转基因等生物技术;为了提高环境的质量,必须保护土壤,善待家禽。上述规定不仅适用美国国内的食品,也适用从外国进口的食品。

    美国的有机食品标准于2001年开始实施,对有机食品发放统一许可,由农业部授权的许可发放机构负责检测有机食品是否符合要求,并从2002年10月2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有机食品的标识,以此代替原来非正式使用的或各州制定的“有机”标识。美国的有机食品标签分为以下4种:

    1.“100%ORGANIC”,完全为有机食品,主要用于蔬菜及水果。

    2.“ORGANIC”,有机率达95%以上的产品。3.“MADEWITHORGANICINGREDIENTS”,有机率达70%以上的产品。此类产品不贴“有机”的标签,但可以列表显示有机的成分和材料。

    4.“CONTAINGORGANICINGREDIENTS”,包含有机成分,即有机成分、材料在70%以下产品。此类产品不贴“有机”标签,但可以列表显示有机的成分、材料。

    有机率为100%和95%以上的有机食品上,可以贴上绿色的“USDAORGANIC”标签。

    根据美国有机农业法的规定,所有在美国市场出售有机产品者应由美国农业部认可的认证机构检查和认证,进口产品也必须遵守此规定。因此,向美国出口有机产品者有两种选择,一是出口国与美国达成等同协议。即出口国的认证机构根据本国法律进行检查和认证的产品可以销售到美国并按有机产品销售。二是非美国认证机构直接被美国农业部认可。

    日本的有机食品标准

    日本农林水产省于1993年4月制定并实施《有机农产品等青果物特别表示准则》,力图规范有机农产品的标识,但由于该规定不具备强制性,所以标识仍处于较为混乱的状态,于是日本农水省从20世纪90年代末着手重新为有机食品引进严格的认证制度,即设定严格的标准,使有关认证标准法制化,对违反者予以严厉惩罚,旨在保护有机食品的生产和消费者。新的有机食品认证制度,即修改后的《日本物资规格化和质量表示标准法规》(JAS),于1999年提交日本国会批准。2000年6月10日,日本颁布并开始实施修改后有机农产品及有机农产品加工食品的JAS标准。

    修改后的JAS规定,在日本市场上市的农产品有以下5种标志:

    1.有机农产品:要求必须在3年以上不使用化肥和农药;加工食品中使用95%以上的有机农产品才能标出经过认证的有机农产品标志。

    2.无农药栽培的农产品:完全不使用农药。3.无化肥栽培的农产品:完全不使用化肥。4.减农药栽培的农产品:农药投放量低于一般投放量一半的农产品。

    5.减化肥栽培的农产品:化肥投放量低于一般投放量一半的农产品。

    新标准开始执行后,遗传基因转换技术生产的食品不被承认是有机食品。如通过基因转换技术栽培的大豆等,即使是3年以上不使用化肥和农药也不被承认为有机食品。

    有机食品资格认证事务由农水省注册的日本国内的认证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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