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草原牧民合作社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对策
进一步贯彻落实草牧场“双权一制”也是自治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要针对牧区草牧场“双权一制”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草牧场的产权归属和流转问题,政府应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进行深入调研、全面清理整顿,切实把“双权一制”落实到位。
建立健全草牧场流转机制。结合内蒙古草原畜牧业的特点,适应牧民合作社事业发展的需求,出台相应的地方性的法律法规,推进草原基本经营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草牧场流转市场和流转机制。
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扶持草原牧民合作社事业。草原牧民合作社是个新生事物,与农村专业合作社相比较,更有其特殊性。因此,各级政府应出台一系列扶持促进草原牧民合作社事业的法律法规,切实推动牧民合作社事业进入深化改革创新、蓬勃发展的新阶段。
大力培养草原牧民合作的带头人。草原牧民合作社是个新生事物,这就要求草原牧民合作的带头人不但是自己信得过的贴心人,还必须是复合型人才,包括知识、能力、思维复合等。然而,现有草原牧民合作社的发展等均处在初级阶段,牧民合作社对素质高、能力强带头人的迫切需求和复合型人才的匮乏,使得大力选拔培养草原牧民合作带头人已是当务之急。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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