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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至年关,农民工工资能到手吗?


    本报记者 买天

    近日,记者来到北京通州区某楼盘施工现场,来自湖北省郧县的农民工李树彬对记者说:“眼下工地上没什么大工程,许多工友都投奔其他活计去了。龙年春节来得早,想早点拿到工钱回家怕是不保险啊!每到年底我们就发愁工钱的事,年年都如此。”

    每至年关,农民工不能及时足额拿到工资的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种种讨薪现象,都会在这个寒冷的季节牵动社会关注。

    讨薪怪招令人心酸

    在民间,“杀鸡敬神”是一种古老的祈福方式。然而今天,农民工们却上演了“杀鸡敬神”的现代版。在某市一处景区门口的河神将军塑像前,几十名农民工焚香杀鸡祭拜。原来,他们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让河神显灵,帮他们讨薪成功,顺利回家。不论这是真心拜神,还是假借拜神以吸引有关部门的注意,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他们内心的诉求是真实的。

    按常理,出现领薪难、欠薪等问题,既可以找包工头、合同方、企业主谈判,也可以求助司法等部门给予帮助,可他们最终却选择了祈求神灵的无奈之举。不难想象,这些农民工一定是在现实中遭遇了层层壁垒,在万般无奈下才会出此下策,这样的讨薪怪招着实令人心酸。

    农民工讨薪难这个老话题之所以每到年关就浮出水面,一是因为领薪难、讨薪难事件频频发生且屡禁不止;二是全面有效的解决方案迟迟不能出台。从爬塔吊到跳桥,从喝药到卧身车轮下,被逼绝路的农民工为讨薪不得不使出各种无奈、荒诞的招数。耕耘收获、打工挣钱,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在一个公平、合理的市场秩序下,农民工本不需要用求神问卜的迷信方式,更不需要用爬塔吊、以赌命的偏激方式去要回本该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

    欠薪、讨薪现象年年发生,却回回得不到根治,问题的根源在哪?

    制度设计存四大漏洞

    记者就农民工欠薪问题采访了几位北京律师,他们都提到:以建筑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代表的农民工,不能及时足额领薪,充分暴露出隐藏在现象背后的制度设计漏洞:

    首先是先干活后付钱的工程建设体制问题。目前不少工程项目,一般都是采取先建后补的操作模式,也就是你先把工程建好了,最后再把钱给施工方。这样就需要施工方先行垫付资金,一旦最终拨款环节出现延误,就会逐级产生连环反应,最终使农民工受牵连。这个操作模式不改,农民工领薪难问题就从一开始被判了“无期徒刑”。

    第二是层层包工体制问题。目前一个大的建筑商承揽工程项目,一般采取层层包工制,链条很长,又缺乏约束。到了最低层,包工头究竟给农民多少钱,给还是不给,就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第三是农民工提前“享受”到“年薪制”。现实的尴尬是,农民工年年都在“享受”所谓的“年薪制”,但这个年薪是指平时拿不到,在年末才一并拿到的工资。只有过年迫在眉睫了,老板拖欠了一年的工资才不能再搪塞拖延下去,但总是会有一些黑心老板、包工头耍赖拖欠不给付。

    第四是法律合同缺失问题。不少农民工在务工时没有签合同,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都是口头契约。没有合同,使农民工少了最关键的“护身符”,因为缺少“证据”为日后维权增加了难度。

    讨薪路上少走冤枉路

    农民工遭遇欠薪,向劳动保障部门寻求帮助是最佳途径。但由于许多农民工不甚了解维权方式和途径,往往事倍功半,颇有怨言。律师建议:农民工在举报、投诉欠薪时应学会技巧,少走冤枉路。

    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农民工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约定支付工资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认定;未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可参照企业主认同的口头协议、欠条或上月工资支付清单等。

    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农民工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拖欠或克扣工资以及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包括计件制工资中劳动定额过高、产值要求过严、计酬制度不合理等,农民工有权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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