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龙口市紧紧抓住农村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这个重点,以运行规范、管理科学、制约有力为目标,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监管办法,形成了“一个中心、七项制度、八步工作法”的监管体系。
成立一个中心,打造监管平台
从2005年开始,龙口市在各乡镇集中建立了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确保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收益权、处置权“五权”不变的前提下,对农村“三资”实行乡镇委托代理,通过整合优势资源提高管理水平,通过集中代管主体增强监管效力。目前,全市16处乡镇都建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电算化率达到100%;609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了委托代理,代理率达到100%,共代管资金3.9亿元,代管经济合同10777份。
建立七项制度,统一监管标准
印章统一管理制度。全市609个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印章全部由乡镇委托集中代管,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确保安全规范。
大额资金管理制度。一方面,规范村级土地收入资金管理。将村级土地资金纳入委托代理范围,在乡镇代理中心设立专用账户,实行集中管理;另一方面,实行大额用款申请制度。需要大额用款(超过备用金数额)时,由村“两委”提出申请,报委托代理领导小组审批,由镇长(主任)签字后方可支取。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签订村级经济合同必须履行村“两委”研究、组织听证、合法性审查、村民讨论表决、具体签订、接受群众监督等程序。
“三费”报销限额制度。专门出台《村级公务费、通讯费、交通费管理办法》,明确三费报销范围、标准、程序等,实行限额管理。
开支审批“三笔会签”制度。村级生产性开支及非生产性开支的所有单据实行“三人签字制度”,在经办人签字后,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两人签字方可支出。
票据规范管理制度。村级收取的各种款项,必须使用市统一印制的“农村经济组织专用收据”;村级各项支出,要求全部使用税务发票或合法规范的票据凭证。
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制度。规定每月的26~30日为民主理财日,各村理财小组对当月发生的所有单据进行逐笔审查,加盖理财专章,做好详细记录;每月的1~5日为财务公开日,逐笔逐项向群众公开。
推行八步工作法,健全监管机制
清产核资。建立定期清查机制,做到四清:即“三资”总量清、资产资源状况清、使用情况清、经济收益清。
履行申请程序。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报废等,由村“两委”会议讨论提出申请,报乡镇村级财务委托代理领导小组批准。
组织预审。对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的重要经济事项,村民委员会要邀请相关人员对拟签订的经济合同内容进行预审,确保合同的公开、公正、合理。
民主表决。对审查过的合同,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
审批管理。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经济合同,并报乡镇经管站备案。
印章管理。村委会拟好的经济合同盖章时,必须携带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和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印章管理人员及工作片长、经管站负责人、乡镇一把手签字齐全的经济合同审批单,方可到乡镇印章管理办公室盖章。
民主监督。村级经济合同签订后,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监督。
责任追究。市镇两级纪委定期组织开展村级“三资”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对农村干部违反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牟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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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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