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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懈地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本报讯(记者孙鲁威)9月25日~26日,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座谈会在浙江省绍兴县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近年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分析了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会上强调,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把减负工作融入到农村改革发展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延伸监管领域,创新工作手段,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陈晓华指出,目前,减负工作进入维护农民权益、延伸监管领域的新阶段。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农民负担监管重点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延伸监管重点领域的农民负担。要积极探索、尽快明确相关政策界限,应由政府投入的要足额、及时到位,不得向农民和村级组织转嫁资金缺口;应补贴补助补偿给农民的,不准抵扣代缴有关费用;应由农民出资出劳的,必须坚持自愿、实行民主决策。要深入实施分类监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主要监管各种向村级组织和农民集资摊派行为;农村公共服务领域主要监管向农民代支代扣代缴费用和搭车收费行为;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主要监管向农民各种多收费乱收费行为;惠农补贴补助补偿政策落实领域主要监管抵扣和搭车收费行为。二是严格监管行业性、综合性的农民负担。规范涉农收费管理,切实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指导与监管,加大村级组织负担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监管力度,防止农村建设中村级债务增加问题。三是强化农民负担监管措施。坚持和完善“五项制度”,推动制度创新,确保制度落实。强化农民负担监测制度和农民负担信访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措施实施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开展审核监督、检查监督和审计监督。深入全面实施重点治理,实行专项治理与部门自查相结合,全国综合治理和地方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快推进农民负担监管法规修订工作。四是强化减负惠农落实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的要求,继续坚持地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地方各级要及时调整充实减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切实负起组织领导或协调指导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监管工作的职责。健全工作制度,继续坚持将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的制度,加强农民负担监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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