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房宁)日前,由农业部与欧盟驻华代表团共同举办、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与中国—欧盟世贸项目办具体承办的中国—欧盟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国际研修班在北京开班。农业部、商务部有关领导和欧盟驻华代表团相关官员出席了开班仪式。
中方介绍了中欧农产品地理标志合作交流、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总体情况;欧方专家围绕欧盟及典型国家地理标志保护模式、法规制度、品牌保护、产品互认和产业发展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双方认为,中欧农产品地理标志交流与合作前景广阔,可在法律制度体系对接、技术合作和人员交流、产品互认和对等保护等方面继续加强合作。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合作交流是中国—欧盟世贸项目中农业与食品安全部分的重要内容,本次研修班也是2011年中国—欧盟世贸项目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部国际合作司副司长屈四喜表示,早在2009年11月中欧领导人峰会期间,双方已就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合作交流达成共识。双方还通过举办相关会议、论坛等,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推进活动。今年年底将召开的中国—欧盟农业农村第六次对话,农产品地理标志交流与合作仍将是重要议题之一。
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金发忠介绍,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法规制度逐步配套,实现了全程依法登记保护;登记保护工作快速推进,截至今年8月底,共有643件农产品地理标志获得农业部审核批准予以登记颁证;体系队伍逐步健全,部—省—地—县四级工作机构队伍基本建立;产业发展快速推进;国际交流全面开展。
研修班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陈生斗与英国驻华大使馆沈栋明先生共同主持,该中心副主任罗斌致闭幕辞。罗斌表示,研修班举办得十分成功,希望中欧双方继续加强交流合作,积极推进双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产业发展。双方提出,应继续在以下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加快中欧法规制度体系对接,重点加强标准体系、检测体系、监管体系等方面的对接,促进双边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通过课题研究、联合培训、互派人员等方式,加强技术合作和人员交流;按照“互惠互利、对等保护”原则,逐步推动农产品地理标志双边互认谈判,探索产品互认,依法实行对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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