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常永平)记者从近日陕西省召开的全省重点示范镇2011年二季度讲评暨半年观摩会上获悉,陕西省决定采取5项新措施,进一步加快30个重点示范镇建设步伐。
陕西省政府在全省遴选了30个基础条件较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作为带动全省小城镇建设的重点示范镇进行重点建设。今年是启动建设的第一年。
为加快进程,陕西省决定采取五项新措施确保建设目标实现。包括:建立镇一级财政,增强小城镇发展活力;鼓励以农村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引导农民集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快建立低门槛落户、进城农民与当地城镇居民待遇同等的农民进城激励政策;在重点示范镇按照县城标准征收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全额返还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按照城市社区的模式,管理进镇农民安置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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