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品专业村基本条件
专业村主导产业或产品收入占全村各业总收入的50%以上;专业村60%以上的农户从事主导产业或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专业村农户从事主导产业或产品经营活动的收入占农户家庭经营收入的70%以上。
(1)农村应满足以下条件:A.经营形式。从事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的,必须是优质专用品种,并与产业化组织建立相对稳定的关系。B.主导产业的规模。从事种植、水产养殖的,种植面积或水产养殖面积要达到本村农用地面积(指耕地、林地、园地、牧地、滩涂或水面等)的70%以上;从事牲畜、禽类养殖的,要有规模化的养殖小区,养殖小区的养殖量要达到总养殖量的50%以上。C.主导产业或产品收入占全村各业总收入的比重达到50%以上。D.60%以上的农户从事主导产业或产品生产经营活动。E.农户从事主导产业或产品经营活动的收入占农户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达到70%以上。
(2)其他类型专业村应满足以下条件:A.主导产业或产品收入占全村各业总收入的比重达到50%以上。B.60%以上的农户从事主导产业或产品生产经营活动。C.农户从事主导产业或产品经营活动的收入占农户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达到70%以上。
发展模式
按一村一品专业村发展形成过程中依靠的主要力量,划分为龙头企业带动型、中介组织带动型、专业市场带动型及其他类型。
政策导向
“五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农产品生产具有很强的特殊性。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条件,改革的基础、发展的水平都不尽相同,各地树起的“一品”也应该是不同的。但这“一品”绝不是偶然产生的,不是“拍脑门”硬想出来的,而应该是当地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共同作用的结果。
各地大多有自己的比较优势,譬如有的地方矿产资源丰富,有的地方区位优势明显,有的地方经商传统悠久,有的地方人文底蕴深厚。要把“优势”变为“特色”,变成品牌,这需要认清自身的优势,明确自己的产业定位,把比较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把产业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如果刻意追求“一村一品”,一村不能共存“几品”,几村也不能共存“一品”,则是对“一村一品”内涵的最大误读。其实我们现在提倡的“一村一品”应该是一个形象说法,它并非要求一个村只限于生产一个产品,所谓的“村”也应该是一个区域概念,可以是一个村,也可以是一个乡镇。“一村一品”强调的应该是一个村至少要开发一种具有本地特色、打上本地烙印的产品,并围绕主导产品的开发生产,形成特色突出的主导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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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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