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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上加绿福建林业勇挑“生态省”建设大梁


    地方财政加大配套资金投入。泉州市按省、市、县1∶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市级财政安排造林绿化补助专项资金3940万元。莆田市对非规划林地造林市、县(区)各配套500元/亩。宁德市市级财政安排造林绿化专项资金1800万元,福鼎市、福安市分别配套投入2808万元、2234万元用于造林补助。厦门市确定市级财政造林补助标准,非规划林地新造林1500元/亩,现有非规划林地造林补植600元/亩。福州市对荒山造林、疏林地补植每亩分别配套补助40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达5341万元。南平、三明、龙岩分别安排市级配套补助资金2000万元、1298万元、1760万元。漳州市安排1500万元用于苗木基地建设、苗木补贴、专项工作经费等。

    林业信贷支持力度加大。2011年国家林业局安排福建省造林贴息贷款25亿元,在中央财政年贴息率3%的基础上,对农户个人造林贷款,省级财政按基准利率与中央财政贴息率的差额部分给予全部贴息;对各类经济实体造林贷款,在中央财政贴息3年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按年贴息率3%再延长贴息2年。各金融机构加强林业信贷产品创新,下放贷款权限、简化审批手续、合理确定林业贷款期限和利率,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满足各种造林绿化主体贷款需求。目前全省22家主要中资金融机构中,介入林业信贷市场的金融机构达到12家,其中有9家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今年上半年,全省新增各类林业贷款70.01亿元。其中林权证抵押贷款新增7.4亿元;林业小额贴息贷款新增7.6亿元。

    另外,在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方面,各地也涌现出一系列好做法。光泽、尤溪、霞浦等县充分发动各村大户、联户、股份合作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等不同的造林主体参与造林,采取“公司+农户”互利双赢的林业发展新模式,鼓励企业抓住机遇扩大荒山造林规模,大力发展油茶等高效林业,高标准、严要求、高投入地实行工程造林。

    宏伟规划大造林开启福建林业大跨越之路

    “不能把福建森林覆盖率居全国第一挂在嘴上,陶醉其中,必须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这个第一所带来的好处和实惠,这才是造林绿化的本质目的。”省委书记孙春兰在造林绿化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对福建林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0年12月,为加快转变林业产业发展方式,提高林业产业竞争力,福建省林业厅会同省发改委等6部门出台《福建省林业产业振兴实施方案》。在规范和引导林业产业发展,加大林业产业发展资金的投入,优化林业产业发展环境等方面,都制定了一项项具体的措施,既提升了福建生态承载力,也为福建林业跨越发展拓展了良好的生态空间。

    转变观念谋跨越,一系列惠林、惠农措施推动了福建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今年上半年,福建省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943.4亿元,同比增长28.3%。其中,规模以上林业企业完成工业产值692.6亿元,同比增长34.9%;实现出口交货值92.97亿元,同比增长25.1%;税收19.2亿元,同比增长32.7%;利润38.9亿元,同比增长

    35.9%。

    站在一个新的历史高位,2011年6月,福建省政府发布《福建省“十二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围绕生态优先战略,作出了实施五大生态工程,建设十大资源基地建设,构建五大产业集群的一系列气势磅礴的战略大部署。按照这一规划,到2015年,将新建工业原料林等资源基地41.2万公顷,改造(培)26.7万公顷,使全省资源培育基地总面积达240万公顷。到“十二五”末,全省将培育外向型林产工业集群等5个年产值100亿以上的林产业集中区,10个年产值50亿元以上的林业产业重点县,10个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林业重点企业。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650万亩大造林”、“五大生态工程”、“十大资源基地”、“五大产业集群”,一个个激动人心的战略大构想,正激励着广大福建林业系统干部,在推进“生态福建”大建设中,谱就一曲曲转变观念、比学赶超、跨越发展的动人乐章。

    本版图片由福建省林业厅黄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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