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八山一水一分田”,涉林人口约占农民总数的3/4。随着林业经营效益提升,涉林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2010年全省涉林收入约占农民纯收入的20%左右,在重点的林区县高达30%-50%。据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农民人均涉林收入785.1元,增加145.4元,可为全省农民增收贡献4个百分点左右。
650万亩大造林成为农民增收点。其中,山上造林600万亩,可增加农民收入14亿元。非规划林地造林50万亩,可增加收入3.6亿元。合计17.6亿元,可拉动全省农民增收1.3个百分点。
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2011年预计林产加工业增加值可达到391亿元,增加农民就业收入6亿元;森林旅游可新增产值50亿元,增加农民收入5亿元。在原材料价格上涨方面,2011年,全省预计生产商品材650万m3,毛竹2.7亿根,按照“十一五”期间年均涨幅,可增收11.6亿元。共计22.6亿元,对2011年农民增收可贡献1.7个百分点。
惠民政策增加农民政策性收入。贴息政策,2011年国家林业局安排福建造林贴息贷款25亿元,在中央财政年贴息率3%的基础上,省级财政给予相应贴息。生态公益林补偿,2011年将有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5.2亿元发放到农民手中。森林保险政策,目前,全省森林承保面积达5137万亩,其中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4226万亩全部纳入森林综合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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