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三农新闻

杜绝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行为


    据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据中国政府网18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已于近日发布,意见要求各地充分认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意见明确,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健全机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家庭和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坚决杜绝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坚持救助保护和教育矫治并重,坚持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

    意见指出,公安机关发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应当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其中由成年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进行调查、甄别,对有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依法查处;对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批评、教育并引导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无力自行返乡的由救助保护机构接送返乡,公安机关予以协助配合。民政部门要积极开展主动救助,引导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城管部门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应当告知并协助公安或民政部门将其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对突发急病的流浪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和民政、城管部门应当直接护送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作用,组织和动员居民提供线索,劝告、引导流浪未成年人向公安机关、救助保护机构求助,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意见还指出,要加大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强化流浪未成年人源头预防和治理。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回归 落实责任 强化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