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各级农业部门及其农药监管机构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三增”目标,着力改革创新、完善管理机制、加强能力建设、落实监管措施,农药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农药监管体系不断完善。近几年来,以湖南省农药检定所为龙头、市县农药监督监管机构为基础的农药监管体系正逐步形成。到2010年底,湖南省经各级编委批复的市县级农药监管机构达42家,其中市州级6家,县级36家。特别是娄底、衡阳、益阳、邵阳等市建立了比较健全的监管体系。
农药市场秩序不断好转。通过“检打联动、打扶结合”的科学监管,有效规范了农药市场秩序,农药质量合格率和标签合格率明显上升。2010年湖南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达85.1%,农药标签合格率达75.9%,较2005年分别提高8个和12个百分点。
农药产品结构不断优化。通过农药登记调控等手段,使湖南农药品种结构逐步趋向合理。2010年底,全省高毒、剧毒农药占农药登记总数的比例降至5%,低毒、微毒农药产品比例提高到80%,高效、安全、经济、环境友好农药占原药总产量的80%以上,占制剂总量的75%。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从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结果可以看出,通过对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全程监管,合理、安全使用农药技术指导,有效提升了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10年例行监测结果显示,蔬菜、茶叶、水果农药残留的检测合格率分别为95.9%、96%、99.3%,与“十一五”初期相比,有了较大幅度提高。特别是不合格蔬菜产品中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和对硫磷等5种高毒农药抽检的超标次数,从2004年的94次下降到2010年的18次,高毒农药残留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
监管措施不断规范化、法制化。农药监管对象复杂庞大、涉及部门广、困难多难度大,尤其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法律法规政策支持。常德、衡阳等市的政府和领导就高度重视农药监管工作。常德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意见》,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入市检查制度。衡阳市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清理整顿农药经营单位的通知》,严把农药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近年来会同工商部门全面清查农药经营单位,全市共取消不规范农药经营单位213家,对符合要求的2215家发放了农药经营许可证。 本报记者吴砾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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