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十二五”规划纲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今天的人民大会堂气氛庄重热烈。2882名代表出席闭幕会,符合法定人数。
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
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在执行主席席就座。
上午9时,吴邦国宣布会议开始。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高度评价“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和2011年的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同意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会议要求,要认真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
形势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中央预算。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高度评价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两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倪岳峰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倪岳峰同志因另有任用,依照法律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职请求。
大会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会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鼓舞了干劲,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吴邦国说,会议期间,代表们肩负全国各族人民重托,以主人翁的高度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依法履行职责,讲大局、议大事,重实际、求实效,使会议的成果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充分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
这次会议必将进一步团结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奋发有为地投身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吴邦国说,会议高度评价了“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审查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大家一致认为,“十二五”规划纲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明确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战略重点和重大举措,描绘了未来五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大家强调,要认真学习规划纲要,全面实施规划纲要,推动科学发展取得新的显著进步,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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