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荒本草》是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第五子朱橚(1361—1425)就封开封后,撰写的一部著作。该书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最早描写、研究野生食用植物的著作。作者朱橚明史有传,洪武三年(1370)他被封为吴王,十一年改封周王,十四年就封开封。朱橚编写《救荒本草》一书,有着客观的历史原因。
元代至《救荒本草》初刻的永乐四年(1406),灾害较为频繁。仅以河南一地考察,由元至元九年(1272)至明永乐四年的134年中,发生水灾51次,旱灾5次,蝗灾13次,共计69次,平均1.94年发生一次灾害。河南尤以水灾为烈,而水灾中又以黄河泛滥决口为多,共发生35次,占水灾的68.9%。灾害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如至元二十六年(1289)六月,“河溢太康县,没民田三十一万九千亩。”大德元年(1297)六月,“汴梁、南阳大旱,民鬻子女。”至大元年(1308)“彰德、卫辉二郡水、损稻田五千三百七十顷。”泰定三年(1325)“河溢汴梁,被灾者十有五县。”三年(1325)七月,“河决郑州,漂没阳武等县民一万六千五百余家。”因此,救荒问题,成为当时的一大社会问题。朱橚就封受灾严重的河南,对于“可以济人利物之事,无不留意”。“购田夫野老,得甲坼勾萌者四百余种,植于一圃,躬自阅视。俟其滋长成熟,乃召画工绘之为图。仍疏其花实根干皮叶之可食者,汇次为一帙,名曰《救荒本草》。”
《救荒本草》分为上、下两卷,记载了灾荒时可以利用的野生植物414种,其中出自历代本草著作中的有138种,作者新增的有276种。全书将414种植物分为草部、木部、米谷部、果部、蔬菜部五目;然后又根据植物的可食部分,分为叶可食、根可食、实可食、叶及实皆可食、根叶可食、根笋可食、根及花皆可食、根及实皆可食、花叶皆可食、茎可食、笋及实皆可食、花可食、花实皆可食、叶皮及实可食等十四子目。在每目下作者将一种植物列为一条,在叙述该种植物时,第一部分讲其名称、异名,产地及形态,性味;第二部分叙述其救饥的方法;第三部分讲其治病的作用。
由于本书的编写目的是为了抗灾救饥而作,所以在编写过程中尽量注意通俗易懂而便于实用。对于书中的生僻字进行注意,叙述中运用形象的比喻和同类植物相互比拟的手法,再配以写真的图画,使使用者能够正确地辨认和采摘果、叶,剥取树皮,挖掘根茎,加工食用。介绍食用方法有生食、腌制和干藏,对于有毒的植物,具体介绍了漂洗和蒸煮等去毒方法。
该书一出版,就因其突出的通俗性、实用性和科学性,不但在国内多次刊刻传播而且先后传入日、英等国家,在世界上广为传播、研究。据日本学者罔西为人推断,大约在日本江户前期(1603—1709),即中国的明末清初时即传入日本。
该书作为一部开拓之作,已从传统的本草学中分化出来,成为一种记载食用野生植物的专书,同时在我国植物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学术价值,而且在济世救民方面存在着重大现实意义,在今日植物资源开发利用上仍有一定作用。
该书在传播过程中,由于刊刻者的删剥,加上原作者成稿时的粗心,发现了一些脱漏和讹衍,影响了该书的阅读利用。2009年中国农业出版社在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的资助下,出版了倪根金校注、张翠君参注的《救荒本草校注》。该书以嘉靖四年(1525)的版本为底本,利用多种古籍对其进行校注。书中植物图仍采用嘉靖四年本图,对书中出现的植物、地名、人名、著作、名物等进行注释。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书中所列的植物逐一进行考订,除24种待考外,对其他390种均考订出其种名,或者提出了倾向性的意见。由于整理本的学术价值较高,该书一出版,即由台湾宇河文化出版公司引进,在我国宝岛台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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