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赵晓辉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倾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供应力度加大,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得到解决。
政策框架初步形成百姓受益保障房建设
2007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强调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同时,进一步明确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标准。2010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弥补了长期以来“夹心层”住房政策缺位。
现在,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
过去几年间,国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投入不断加大,保障房建设规模不断扩大。
“十一五”期间,中央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达到1336亿元。而此前至2005年底,全国累计用于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资金为47.4亿元。
如今,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国1500万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而至2005年底,全国只有32.9万户最低收入家庭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惠及民生保障房建设“加速跑”
今年,我国保障房建设将“加速跑”:与去年实际开工590万套相比,今年全国将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房,成为我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目前,这一任务已经分配到各地,各地政府也已制订明确的保障房建设目标。
保障房建设力度如此之大,让更多中低收入人群看到了安居愿望实现的希望。但同时,实现这些目标还面临不少挑战。
有人测算,1000万套保障房共需投资约1.4万亿元,相当于去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20,仅仅依靠政府财政投入,难以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可持续性。
如此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确保土地供应至关重要。此外,如何让中低收入者住上“放心房”“舒心房”也是保障房建设要面临的一大考验。更为重要的是,在保障房建成之后,能否确保已有房屋能够公平公开地配置给真正的困难户,是决定政府惠民扶困政策能否真正得到落实的关键。
各地签下“军令状”资金土地配套力保安居工程
在2月24日举行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住房城乡建设部代表国务院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2011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
财政部门表示,将努力筹措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切实加大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规模;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
在土地供应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比以往更加具体的用地供应管理目标,强调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据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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