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红卫通讯员李剑军)近日,“湖北龙岗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孝感市孝南区三汊镇挂牌,标志着一种“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整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在湖北全省破题。
新成立的湖北龙岗土地股份合作社,由三汊镇龙岗、同昶、东桥、彭桥4个村的村集体、685个农民和龙头企业孝感市伟业春晖米业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组建,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和经济实体。村集体和农民分别以机动地经营权、承包地经营权折资入股,春晖米业公司以农机具折资入股。前两者占总资产和总股份的51%,春晖米业占49%。4个村的村集体和农民共入股土地约3000亩,其中龙岗村基本上实行了整村土地流转,其余3个村属部分流转。经营期限为18年。
该合作社坚持以企带社、以社带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在制度设计上特别注重保护农民的利益,采取了“租金保底+盈余分红+打工收入”的利益分配机制,即合作社不论盈亏,必须按每亩每年180公斤中籼稻的底价支付村集体、农户的流转土地租金,由农民自主选择兑现实物或现金,在合理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农机具折旧费等之后,剩余利润按股权同比例分成。此外,国家给予农民的各种政策性补贴仍给农民,社员还可到社里打工获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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