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执法人员对庄河市农药市场进行检查发现,某农资经销处经营的标称陕西某公司生产的农药“苯甲·抑霉唑”,标签上标注的农药登记证号已过有效期。据《农药管理条例》,执法部门责令该农资经销处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没收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60瓶,并罚款5200元。
瓦房店市某农资有限公司经营擅自修改标签内容肥料案
2020年3月,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根据市民服务中心市民诉求,在某农资有限公司瓦房店市分公司调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肥料“鱼萃蛋白”“和谐邻居”“施倍奇”与实际标签登记的适宜作物内容不符。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经营涉案肥料产品并对其予以警告,罚款2320元。
金普新区某兽药店经营假兽药案
2020年5月,执法人员对金普新区某兽药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大庆市某公司生产的“禽霍乱宁”“痢球快好”“呼噜停”兽药产品,标签标示的批准文号非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属于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的假兽药。依据《兽药管理条例》,执法部门没收其涉案兽药及违法所得,并罚款900元。
金普新区某饲料有限公司生产不达标饲料案
2020年4月,金普新区农业农村局对某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育肥猪浓缩饲料德尔旺6318”进行抽检,经检测为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部门没收涉案饲料24袋及违法所得,并罚款2750元。
庄河市某粮油门市部经营不达标饲料案
2020年4月,执法人员对庄河市某粮油门市部经销的长春市某公司生产的“妊娠哺乳母猪浓缩料” 和海城市某公司生产的“仔猪浓缩饲料9318(仔猪欢)”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判定均为不合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1750元,罚款2200元。
普兰店区苏某未经申报检疫跨省引入生猪案
2020年5月,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检查发现,苏某的猪场从天津市武清区购入生猪70头存栏育肥,却未提前申报“省外输入动物检疫申报表”。依据《动物防疫法》,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对符合检疫条件的生猪进行补检,并罚款2000元。
旅顺口区王某运输无检疫证明生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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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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