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促进提升乡村建设和治理能力水平
(一)支持建设美丽乡村。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落实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进一步突出美丽乡村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支持建设“两宜四好”(宜居宜业、规划好、建设好、传承好、经营好)的美丽乡村;会同中央组织部在2020年启动200个红色村组织振兴试点的基础上,再支持建设400个“五红四有”的红色美丽村庄,在建党100周年到来之际,打造涵养初心使命的党史学习教育实物教科书。
(二)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持续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适时研究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提升村级组织经济实力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完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对农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的乡村公益建设项目给予奖补,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推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相关示范试点,聚焦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探索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因地制宜探索乡村全面振兴的示范样板。
(三)推进农村水环境系统治理。推进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以县域为单元,坚持系统规划,恢复农村河湖功能。科学治理水土流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统筹施策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好水沙关系,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强化农村供水保障,加大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力度,健全水费收缴制度,促进工程长效运行。强化河长制湖长制,保护和改善农村水环境。
(四)持续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履行好国务院授权的出资人职责,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北大荒农垦集团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打造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继续做好北大荒农垦集团预算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确定、董事会建设等工作。会同农业农村部推进明确广垦集团出资人相关事宜。对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予以适当奖补。
六、推动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
(一)完善财政支农投入保障机制。研究起草指导性文件,促进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考核办法,确保按规定提高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优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继续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强地方财政农业农村支出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分析,研究将地方投入情况与相关支农转移支付分配相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基金作用,引导和撬动更多金融、社会资本投向“三农”。
(二)加强重大政策前瞻性研究。深化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推动中央改革任务落实落地。研究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加快构建统筹国内发展需要和适应国际规则的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指导制定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十四五”规划,推动农担体系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调整优化过渡期相关财政支持政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政策等课题研究。完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有关政策。研究完善水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研究优化相关水利政府性基金支出,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研究完善气象部门经费保障办法,支持气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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