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0〕8号)要求,2020年我省继续承担国家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2020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20-05-12/272163.html
上一篇 : 2019年氮肥生产和经济运行简报
下一篇 :177位葡萄种植户获得损失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