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以来,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在抓好疫情防控、春耕农资供应同时,组织全市加大农资打假力度,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确保全市粮食生产安全。为进一步震慑违法行为,现公开曝光10起农资案件。
一、鼎城区曾某某农资经营部生产经营假种子案
2020年3月12日,常德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石门桥厚荣农资店检查时,发现“中组4号”、“中早25”早稻种子未附具标签,执法人员现场查封涉案种子292.5公斤。经查,该种子是鼎城区曾某某农资经营部生产经营的,共计855公斤,至检查时止,以6元/公斤价格销售完毕,获违法所得513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石门县付某某经营假种子案
2020年3月20日,石门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农资市场检查时,发现付某某农资店经营的花生种子包装上未附具标签。经查,当事人共购进该种子148.7公斤,以12-14元/公斤价格销售了52.6公斤,获违法所得657.04元,剩余的96.1公斤种子被执法人员现场查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桃源县丰源种子公司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种子案
2020年3月25日,桃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农资市场检查时,发现桃源县丰源种子公司销售的“徽两优鄂丰丝苗”杂交水稻种子包装标签上未标注品种审定证号。经查,该种子属于应当审定未经审定品种,执法人员现场查封该种子60公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湖南贺家山原种场种子公司常德经营部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案
2020年3月16日,常德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农资市场检查时,在德山小陈农资店、德山建国农资店发现“中嘉早32”和“湘早籼6号”早稻种子包装标签未标注品种审定证号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号。经查,涉案种子是湖南贺家山原种场种子公司常德经营部受委托生产,数量2100公斤,至检查时止以4.4元/公斤的价格销售完毕,获违法所得924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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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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