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助力减贫的中国经验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王瑜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和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这是我们这一代人共同经历和见证的历史时刻。与此同时,伴随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农村电子商务的兴盛,农村也出现了新气象和新机会,特别是电商扶贫、消费扶贫实践的广泛化、深入化,将互联网相关的减贫议题推向了舆论热潮。
众所周知,过去20余年,中国互联网的普及化及其应用扩张经历了飞跃式发展。2019年中国移动互联网月活跃用户规模已达11.35亿,用户增长已触顶,无论是在大城市、小城镇还是乡村,互联网应用的身影已无处不在。这些数据看起来很抽象,但是从笔者这些年农村调查的感受来说,确实是鲜活的变化。在贫困地区,即便是贫困户,绝大多数中青年人手都有一部智能手机,几百到上千元不等,短视频应用、购物APP应有尽有。举一个笔者去年在云南保山调研的例子。在一个易地扶贫搬迁的集中安置点,安置户都是近两年从两三千米海拔的山上搬迁下来的傈僳族农户,在大众的普遍印象里,直过民族在社会形态上“一夜跨千年”,生计模式依然非常原始和传统。笔者在安置区留意到两个令人印象深刻的瞬间。一个是入户访谈时有一位傈僳族农户,无意间与合作社带头人谈及玉米地遭虫害,他在乡镇购买两次农药喷洒无效。带头人听后,提起网上购买农资可以比对害虫的模样对症买药,农户拿出手机说有“拼多多”,点开后让带头人输入关键词,在网店中比对了一会儿就找到了虫害类型和对应的农资。第二个是有一个初中生年纪的傈僳族女孩,因为搬迁之前住在山上缺乏社会交往等缘故,不适应学校生活,笔者离开她家时,她正坐在家门口拿着手机观看一些有同龄人画面的短视频。这两个瞬间就是中国互联网和应用扩张的一个缩影,映射了近年来农村基础设施和移动通信的改善、智能设备的平价化、新电商的模式创新等多种变化。
在中国,这些景象的形成,其背后至少有两大事实性的经验作为支撑。经验之一,是由多元主体分担成本以趋向互联网普惠和减贫条件。政府公共政策的定向扶持、社会组织和私营部门等社会主体的成本共担,提供了互联网趋向普惠与减贫的必要条件和动力。中国的互联网发展经验较好地遵循了这一点,新型平台经济模式渗透到广大农村及贫困地区,为互联网减贫铺就了商业基础设施。目前一系列政策和战略规划,事实上承认了政府作为成本承担的重要主体地位,并在积极为提高普惠性而负担这类成本,尤其体现在弥合已有的城乡差距方面。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数字乡村发展方面的战略纲要,都是由政府承担成本、加快互联网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典型例证。
经验之二,是政府部门、私人部门、社会组织等通过多种形式赋能促进互联网普惠和减贫。在互联网可及性大幅提升之后,对人群的赋能程度将决定互联网普惠和减贫的最终效果。全国层面来看,信息进村入户计划到2020年实现在全国所有行政村的基本覆盖,农村“信息高速公路”即将全面修通,而凭借较低的组织化成本优势,拼多多、快手、字节跳动等平台在农村也打下了广泛的群众基础,一些基于技术优势、商业可持续、公益与扶贫理念的实践越发广泛。当前有意识的普惠措施和扶贫实践,正在呈现不同层面的赋能努力。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贫困地区增收难并非因为缺乏优质农产品,而是缺乏良性循环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分配机制,农户在产业链中的组织化水平低、在价值链中的收益占比低,无法跳脱增产不增收的市场诅咒。在“互联网+”背景下,其根本任务依然在于优化线下的利益分配机制,并通过利益分配反向刺激和改造产业链。在此过程中,“互联网+”可以成为这种反馈和激励机制的推动因素和实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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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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