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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主体 强市场 控规模 促融合


  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不能以规模论英雄,应从规模导向转向效益导向。只要农户实现了最佳效益,规模可以大一点、也可以小一点。那么从自身效益最大化出发,农户究竟需要多大的土地规模?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把握,一是经营规模与家庭劳动能力相匹配,保证既能够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的潜力,又避免因大量雇工而推高生产成本、降低产品竞争力。二是要与能取得相对体面的劳动收入相匹配,即家庭农场人均收入水平应达到或超过当地城镇居民。

  

  立足发展特点 积极思考稳步前行

  要充分认识到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全球农业竞争看,随着农业市场化和全球化的快速推进,中国农业越来越深入地融入了全球农业竞争体系中,小规模农业缺乏竞争力的问题日益彰显。这就倒逼我们要在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竞争力上有所作为。从我国农业发展实际看,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选择外出务工经商,务农劳动力老龄化和农业副业化现象在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存在,“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日益突出,探索发展更加高效的农业组织形式刻不容缓。

  另一方面,要尊重家庭农场发展规律,不能急于求成,不可强制推进。家庭农场的大范围发展要以大量农村劳动力的稳定转移为前提,脱离劳动力转移片面强调发展速度,会使相当多的农民因失去土地而陷入困境。目前,我国还有约1.6亿户农民家庭在经营耕地,户均耕地规模不足10亩,如果要达到户均百亩左右的耕地规模,需要转移出近90%的农户,这在短时间内是难以实现的。这意味着普通农户和家庭农场在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将长期共存,我们对于发展家庭农场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

  同时,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差异较大,家庭农场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各不相同。因此,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必须立足当地实际情况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必须尊重当地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使家庭农场发展速度与当地二三产业发展水平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程度相适应。

  (作者单位:山东省潍坊市科学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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