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建立进城农民工权益维护长效机制。对于城市而言,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畅通落户渠道,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同时,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低收入人员的扶持帮助,以人口为基本要素,完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让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城乡对接,确保城市新老居民同城同待遇。对农村而言,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使农村转移人口安心放心在城市落户。
(作者系南京林业大学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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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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