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商品有机肥、缓释肥补贴
申报时间:10月1日至11月30日
补贴标准:按市下达的推广任务,商品有机肥补贴400元/吨,缓释肥补贴100元/亩。
补贴流程:
(1)生产主体向所在地乡镇农技部门申请提出购买数量和供货企业名单,经乡镇农技部门、区农技部门确认后,由企业发货,生产主体全额支付货款。
(2)用户凭购货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签收凭证和村级公示结果等材料向所在乡镇农技部门申请,乡镇农技部门审核、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政府盖章后报送区农技部门,区农技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后报区农委。
(3)补贴资金以“一卡通”、“一折通”或国库直拨方式拨付给生产主体。
五、鼓励秸秆综合利用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8-01-31/267431.html
上一篇 : 农业部支持建设柑橘黄龙病防控阻截带
下一篇 :农业部印发《2018年种植业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