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并通过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按每个主体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到期复查换证并通过的,第一个产品补贴2万元,第二个产品补贴1万元,每个主体累计补贴不超过6万元/年。
补贴流程:
(1)各乡镇根据年度认证工作完成情况,填写相关表格,经分管镇长签字并盖章后报区农委。
(2)崇明区农委审核,并在崇明农业网上进行公示。
(3)崇明区农委依据审核结果会同区财政局核定资金,由区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补贴资金须用于申报认证主体的环境(产品)检测、业务培训、标志管理、标牌制作等。
三、推行农药源头管控(另行发布)
四、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8-01-31/267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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