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
申报时间:12月1日至12月31日
补贴对象:实施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本市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及相关企业。
补贴标准:50元/亩,其中市级财政40元/亩,区级财政10元/亩。
补贴流程:
(1)村委会组织公示。
(2)乡镇审核。
(3)崇明区农委、崇明区财政局抽查。
(4)市农委组织市第三方机构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最终核定。
(5)崇明区财政局下拨补贴资金到各乡镇。
2、秸秆资源化利用补贴
申报时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8-01-31/267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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