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崇明区农委核定。
(3)崇明区财政局下拨补贴资金到乡镇。
六、扶持绿色蔬菜规模化生产
1、蔬菜规模化生产补贴
申报时间:11月1日至11月30日
补贴对象:常年连片种植蔬菜的核心生产基地、蔬菜专业化生产基地的生产主体。
补贴条件: 在蔬菜保护区范围内,申报或通过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常年连片种植蔬菜100亩以上。
补贴标准:
(1)核心生产基地:根据考核等级分为1100元/亩、900元/亩、700元/亩。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8-01-31/267431.html
上一篇 : 农业部支持建设柑橘黄龙病防控阻截带
下一篇 :农业部印发《2018年种植业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