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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权终于懂法用法!香蕉寒害保险案田东蕉农胜诉!将获赔922.6万元


一场为时一年半、涉及近千万元的香蕉寒害保险理赔案,终于在近日终审完结。广西田东县蕉农在一审、二审均胜诉,约2.3万亩受灾香蕉将获得922余万元理赔款。在这场理赔艰难的农业保险中,10余位蕉农还曾向保险公司维权,因为行为失当,被行政拘留。    

一审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广西3家香蕉种植公司(田东县盛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广西田东桂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田东县绿果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田东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色中心支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田东支公司保险合同10起案件终审结案,田东县2.3066万亩受寒灾香蕉将按照400元/亩的赔偿标准,获得总计约922.6万元理赔款。
  6月22日,香蕉种植公司委托诉讼律师、广西邕达律师事务所王朝隆告诉记者:6月初,终审判决书已经送达三家保险公司,近期终审判决将被执行,田东蕉农将陆续收到香蕉理赔款。


案件时间轴——
  2015年12月2日
  【蕉农投保】田东县盛茂公司为首三家香蕉种植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政策性《香蕉树种植保险》,保险数量2.3万亩左右(各级财政补贴80%,农户自付20%)。
  2016年1月22-28日
  【遭遇40年一遇超级寒流】广西香蕉产区大范围遭遇强冷空气影响,广西南宁、百色等地受灾。百色市田东县盛茂公司等公司的香蕉不同程度出现灾情。
  2016年1月30日
  【蕉农向保险公司报险】田东县盛茂公司等公司向保险公司报险称,田东约2.3万亩香蕉树死亡。第二天,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发现,香蕉树出现树叶枯黄、树叶边缘黑死等现象,但其未像在南宁隆安或武鸣区等地采取砍伐查勘树芯的方法,导致无法确认香蕉树是否出现黑心现象。
  2016年1月-2月
  【协会与保险公司分歧】在灾情发生后,在田东县报险同时,广西香蕉产业协会与三大保险公司就广西特别是南宁地区香蕉灾害认定和理赔标准方面存在严重分歧,保险公司未进行理赔。
  2016年3月29日
  【第一次协商会:温度争议解决】广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召集广西保监局、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太平洋财险广西分公司、北部湾财险广西公司以及自治区水果总站、广西香蕉协会等单位进行了第一次协商。最大争议点关于“遭受0℃以下冰冻灾害”作为起赔点的不再采纳,因为其与香蕉生长特性和实际不符。
  2016年4月1日
  【第二次协商会:赔偿标准未达一致意见】上述相关主体进行第二次协调会。保险公司认为,第一代组培苗定损标准580元/亩,次生苗培植的香蕉为420元/亩。但广西香蕉产业协会代表认为一次性赔偿800元/亩。双方未达一致解决方案。
  2016年4月7日
  【广西保监会向政府报告:保险公司同意承保赔偿】广西保监会以《广西保监局关于政策性香蕉树种植保险寒害理赔情况的报告》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报告指出:“为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惠农支农的作用,在广西保监局的督导下,承保公司一致同意将此次寒害纳入保险责任,以损失补偿为原则,根据农户实际受灾情况给予合理赔偿。”,以政策文件形式表明三家保险公司一致同意将此次寒灾纳入保险责任的事实。
  2016年4月12日
  【第三次协商会:赔偿标准得以确定】上述各方主体召开第三次协商会议,相关主体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进行了深入协商,并最终形成《香蕉种植保险寒害理赔第三次协商会议纪要》,南宁辖区受灾蕉园达成500元/亩的赔偿标准。
  在第三次协商后,南宁辖区的武鸣区、西乡塘区、隆安县等地投保蕉农陆续收到各保险公司的理赔款,总计约1亿元。但是,同样受灾严重的广西百色市田东县2.3万亩香蕉香蕉赔偿却举步维艰。此后,田东香蕉理赔陷入长时间拉锯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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