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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打假:“忽悠团”的好日子将终结!_农资市场



  (四)强化信息报送。
  继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月报统计,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侵权假冒查办案件统计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4〕6号)要求,做好侵权假冒查办案件的统计工作,每月 13日前上报1月至上月底的累计数据至我部相关主管司局。季报统计,委托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资打假监管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2〕22号)要求,做好农资打假情况统计工作,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通过“农资打假监管系统”上报相关数据。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农业部监管局联系人:赵可丰
  联系电话:010-59192678
  传   真:010-59193157
  电子邮箱:nybdjb@ agri.gov.cn
  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崔翔
  联系电话:010-59199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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