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价格监察员,将监督关口前移,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销售环节,增强了生产经营者的价格自律意识,确保了国家化肥价格政策的真正落实,做到了用肥旺季化肥价格的稳中有降,政府放心,农民受益。据监测,全省尿素平均零售价格从年初1950元/吨,下降到1896元/吨,其中盆地主要产粮区尿素零售价格稳定在1825—1850元/吨左右。同时碳铵等其它农资价格也相应回落。
我省在化肥价格监管方面,通过采取派驻价格监察员,寓服务于监督之中的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一做法,得到了国家发改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省政府领导的表扬。5月14日国家发改委专门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推广四川省物价局向大中型化肥生产企业派驻化肥价格监察员典型经验切实加强化肥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并在589期信息中充分肯定:“向全省大中型化肥生产企业派驻化肥价格监察员,定期、定点、定时跟踪督查化肥出厂价格,确保国家化肥出厂价格政策落到实处”。省政府张中伟省长在批示中指出:“省物价局工作积极主动,在经济调节中,发挥了重要职能作用,特别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望再接再厉,继续抓好本职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
三、加大处罚力度,保持对化肥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一是省物价局负责检查全省大、中型尿素生产企业产品出厂价执行情况;二是组织全省18个市、州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检查各地重点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的价格执行情况;三是各市、州及区县重点抓好当地基层农村化肥零售价格检查和明码标价检查,做到分片落实、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全省上下检查工作相互联动;四是省局组织督导组,由省局领导和省分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市、州县区,对各地化肥价格检查工作进行及时督导。据统计,全省共派出检查人员1900余人次,组织540余个检查组,对3900余个生产、批发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了检查,查出违法案件20件,违法金额6059万元,没收价格违法所得1950余万元。
通过全方位、多层次检查,查处了一批价格违法案件,打击了乱涨价的气焰,遏制了乱涨价的势头,增强了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价格政策意识,促进了国家化肥政策的贯彻落实。
四、体会和启示
通过对全省化肥价格专项检查工作的总结,我们深刻体会到要把专项检查工作做好,抓出实效,应当注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重提高思想认识
提高思想认识,是做好工作的先决条件。我省各级物价部门正是通过学习中央和省委文件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深刻认识到开展化肥等农资价格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了责任心、使命感,克服了厌倦情绪,消除畏难心理,上下一致,齐心协力,自觉抓好化肥价格的监管工作。
(二)注重加强组织领导
为搞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全省上下形成一盘棋,统一组织,周密部署,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把任务职责完善到专项检查的每一个环节,形成全省上下齐抓共管,不留死角的格局,从而有效地遏制了乱涨价行为的发生。
(三)注重创新监管方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对物价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经济监管工作中,不能只用老办法,旧方式去监管,而要针对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创新监管方法,对症下药,这样才能在物价监管工作中真正发挥作用,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注重加强政策宣传
在开展此次专项检查过程中,全省各级物价部门注重加强政策宣传,不仅大大提高了全社会的关注度,而且大大促进生产、经营企业法治观念、政策观念的不断增强,增强了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把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销售经营作为企业自觉行动,从而在全省范围内促进了化肥价格水平的快速回落。
五、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农资价格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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